CentOS系统本身未内置回收站功能,文件删除后的恢复时间及可能性主要取决于回收站机制的实现方式和数据覆盖情况,具体如下:
若通过脚本(如手动创建~/.trash目录并修改rm别名)实现回收站功能,恢复时间无固定限制,完全由用户自行管理。例如,可通过定时任务(如cron)设置定期清理:
# 每天凌晨删除超过5天的回收站文件
0 0 * * * find ~/.trash -type f -mtime +5 -exec rm -f {} \;
0 0 * * * find ~/.trash -type d -mtime +5 -exec rm -rf {} \;
这种情况下,回收站中的文件会保留至定时任务执行后被删除,若未执行定时任务,则可能长期保留。
若通过trash-cli(第三方工具)实现回收站功能,恢复时间可通过配置文件或命令行参数设置。例如,在~/.trashrc中添加:
TRASH_DIR="$HOME/.local/share/Trash"
DELETE_DELAY=3 # 文件保留3天
或通过命令行临时指定:
trash --delete-delay 3 file.txt # 将file.txt保留3天
此时,回收站中的文件会在指定天数后自动删除,恢复需在保留期内进行。
若未使用上述机制(即文件被直接删除),恢复时间窗口极短:
/home),数据被覆盖的风险极高,恢复成功率几乎为0。trash-cli并设置较长的DELETE_DELAY(如30天),或定期备份回收站目录;